我那一缕缕小小的乡愁
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
后来啊,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
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
——余光中《乡愁》
“乡愁”这个词,在《辞海》里指的是“深切思念家乡忧伤的心情”。近年来,在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也提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随着现在社会的快速发展进步,“乡愁”这两个字,也赫然出现在央视的七频道和一些媒体上,无不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共鸣。当然,也在击中我内心世界最柔软的部分和颤抖的心灵,并涟漪般地泛滥开去,引发我那属于自己的那一缕缕小小乡愁。
诚然,在我这般不谙世事的花季少年来说,应该没有多少“乡愁”的概念,让我来谈“乡愁”,兴许,有几分苍白无力,也正如古诗:“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作愁”、“少年不知愁滋味,更上层楼,却道天凉好个秋”一样。我也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小女孩,但我朦朦胧胧知道“乡愁”有时也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情殇,是对家乡一种无限眷恋。其实,别看我小,我也有自己的一缕缕小小乡愁。因为,当我还是一个小小年纪的时候,就离开了家乡。听父母说就是在出生两、三个月时,当我还在襁褓之中,就跟随父母背井离乡离开家乡,第一次睁眼看世界,就来到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在这座大城市里。从小看着行色匆匆、城市的喧嚣,耳濡目染中学习着这城市璀璨灯火下的相处之道。这里的一切不比家乡,这里的街坊邻居们来自于五湖四海、天南海北,语言也是各不相同,什么普通话、粤语、潮汕语、闽南语、四川话、湖南话、江西话······并每个人都只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有些在一起住了几年都不知邻居姓甚名谁。每次回到家乡,都特别的不习惯,不习惯这里吃早餐的安静简单,不习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招呼方式,不习惯这里没有麦当劳、肯德基等一系列西式食品,还不习惯自己转来转去还是同样的景色,一支烟功夫就走完一条街。有时候,看惯了许许多多不同的风景,认为自己的人生永远都是被动的被人推着前进。可突然间,风景戛然而止了,让你觉得到地球只是个村的事实。从鳞次栉比、高端大气的楼房,突然变矮了,变成了一座座平凡的民舍。还不同与旅游度假区,这里的建筑没有什么特点,就是普通不能再普通的楼房。街上的人群也没有多少漂亮的姑娘、帅气的男孩。一大清早,也就是一群群穿着棉绸衣服的大妈兴趣浓厚地用家乡俚语攀谈着今年变化的气候、街坊轶事和锱铢必较在买菜时砍价。其他时间,不也都是小县城里面的人逛街的时间嘛,走到哪里都听到周围的人在打招呼,耳边都是一些问候:“啊,今天天气真好!”、“你心情真好!”、“你吃饭了没有?”“你买什么菜呀?”之类的话语。走着走着,你不仅在一旁汗颜,可能下一秒你的名字就即将在你耳边响起,你不得不拾起笑脸,和别人敷衍一番。去逛一次街,三分之二的时间都用到打招呼去了。
在家乡待了一段时间,再回到深圳。突然有些不适应在家乡笑靥如花的日子,那些乡里乡亲、邻里之间嘘寒问暖、互助互帮的日子在脑海中突然变得越发越清晰起来,有一种“相见不如怀念”的感觉,但那种感觉也说不上怀念,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只是突然想起,就像在一个意兴阑珊的午后突然想到的事情,没有征兆,也没有别离,就在城市拐弯抹角的墙角悄然而至,悄然别离。我突然想起,十岁之前的自己是从不知道如何回故乡的,每次跟随父母下了火车就完全处于懵傻状态。也许是年幼无知的缘故,没有体会到一种“回乡情更怯”的感觉和意识。下了火车,到达了这我出生的地方,出了火车站,只见街边挑着担子卖水果的大人们,用大盆子装的酸萝卜以及各种酸辣可口的菜肴,唤醒了我的回忆和舌尖上的味蕾。那满盆的菜肴边上插着几双筷子,筷子边上还有几片香菜叶,要是以前的自己肯定对此是有看法的,到底还是生我的土地,就算没呆多久,但那种血脉相承的亲切感还是瓦解了自己的各种不适应。街边上时不时还有几个穿着红色棉袄(因为回去都是冬天)的大妈挂着腰包拿着牌子在广场上招徕着生意。湖南人的热情就像湖南饮食,其实这也就是一方风水养一方人呀!这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惊讶的,只是觉得很奇特,湖南人的热情之道真的不只是说说而已,这种如火热情不仅仅是对自己人,对客人也是如此。都说广东的潮汕人是出了名的喜欢帮助自己人,但湖南人就不一样,湖南人是极其讲究正义的一方,公正严明绝对是所有湖南人心中不动摇的宝典。也许是伟大领袖毛泽东的故地,所以导致所有湖南人都有一种正义的红色精神。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是一名比较著名的作家写的,他说过一句话让我特别的触动,他大概在文中是这么说的:“那个生你的地方不一定是你的故乡,养你的地方不一定是你的故乡,那个你爱的地方不一定是你的故乡,那个有你朋友的地方不一定是你的故乡。真正的故乡是那个地方的土地里深埋了你的亲人,你的长辈永存在那个土地上。这样,那个地方才可以说是你的故乡。”
看了这句话,我大有触动。在我十多岁的时候,爷爷长眠于那之下。老实来讲,对爷爷我是没有多少记忆可言的。那时候,我才五岁时,我只是在家乡住了半年的时光。故乡的房子也还没有翻新,我看见北方飞来的小燕子,每年都到我家的房檐上做巢筑窝,生小宝宝。当我奶声奶气地唱起幼儿园教的歌:“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这时,燕子妈妈和它的小宝宝,都会一起伸出脑袋,朝我“叽叽”友好地打招呼。好像从后门出去就是山,我总是可以顺着不远的山路去找玩伴。路边都是奶奶种的红辣椒、白萝卜、大南瓜,每年,奶奶种的大南瓜,整整堆得一大堂屋。爷爷好像永远都喜欢坐在他那个不明出处老式的藤椅上。在我仅存的记忆中。在他生前能走时,他还是时不时喜欢玩失踪的“老小孩”,我总是找不到他,在奶奶弄好饭菜时,在奶奶一声:“老龙,吃饭啦!”的悠长吆喝声中,他才悄然入座。但在吃完晚饭之后,他总是变着戏法般地捧着一大包糖果放在桌子,示意我和妹妹吃。儿时在家乡的记忆虽然很浅很单薄,却是十分的清新可鉴。还有一只叫做“来福”的土狗,它总喜欢在我身边有事无事地转悠,它是我在家乡最忠实的伙伴。对于它,我只记得我总是喜欢背着奶奶将吃不完的剩饭倒给它,它总是喜欢在家人吃饭的木桌下转来转去,我趁奶奶不注意将一块肉丢给它,所以每当吃饭时刻,它总会喜欢在我脚底下转悠,这条土狗是一条很有灵性的狗,可惜,在我离开家乡时不久,被几个大狗欺负追逐,慌不择路地掉到一个水塘里,不幸被淹死了。当我从奶奶的电话中得知,奶奶和我都黯然神伤、还伤心了好几天。因为,小时候的我体弱多病,经常住院。而那条狗总是会从家里出来一层楼一层楼地在医院找我,直到找到我的病房,并且亲昵在我的病床底下继续乖巧的睡觉。现在,我已经完全记不清它的模样,只记得我离开故乡时都没有好好看看它。至少,它陪伴并点缀了我在故乡少有的幼年时光。可那时,谁又能想到这些?谁又能想到幼年的故乡生活,这只是我脑海中模糊、斑驳的片影。
其实,对于家乡的记忆我也就只有这些。三四岁时少之又少的记忆。概括起来仅仅就是那苍老而又疼爱自己孙女的爷爷,那一栋不久之后就翻新的一栋楼房,那一张沙发、一捧糖果,还有一条狗。对于家乡,自己倒觉得说什么都是假的,只有最朴实的事情最难以表明的心态才是真的。
其实,无论别人说的多么深奥难理解,无论别人拐了多少弯路说的多么可怜,无论别人多么夸大其词张扬个性高谈阔论,但那绝对不是故乡以及对故乡怀念该有的模样。那是爱啊!也是愁啊!爱,张扬个性可以原谅,但是爱和愁的结合绝对不是可以大放异彩、电闪雷鸣、轰轰烈烈式的。爱可以和很多字结合在一起,但惟独与愁的结合是最让人动容的。这种感情只有少了父母庇护离开家的子女才能感受,都市人的心也许只有在想家的时候才会变得异常柔软。在我的观念中,故乡是一个纯洁的东西,这种感情你一般不会想起,中国人都追求落叶归根,你的根在那里,你又还能去哪里呢?文人用了这么多笔墨描写了家乡,再写也只是枉然。一解乡愁,也正是当下急剧变化、浮躁不安的年代,让生活在现代的人们不因走得太快而丢失了灵魂。
一个人,一个人的一生。再张狂再年轻,也有低回缱绻的时候,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记住乡愁,其实也就记住了自己回家的路。
注: 原创深圳龙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