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
——以永州新田县龙家大院为例
郭启欣
摘 要:传统古村落是人类居住文化史留给后人的宝贵遗产,当前传统聚落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传统聚落的特色风貌与文化特征面临着现代建筑形态同化的威胁。从永州新田县龙家大院的保护与利用实例中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应重点保护村落的整体形态; 恢复和提升具有文化价值的传统重点场所。应对村落资源进行整合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保护机制。
关键词:龙家大院 传统村落 特色保护 合理开发
引 言
村落是聚落的一种基本类型。是长期生活, 聚居, 繁衍在一个边界清楚的固定区域的, 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群所组成的空间单元。从历史成因上说,“乡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①每家所耕种的面积小, 所谓小农经营, 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过分远②需要水利的地方, 他们有合作的需要, 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③为了安全, 人多了容易保卫④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 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 成为相当大的村落”。中国传统村落充分体现出“天人合一” 的整体观念, 反映了人与自然和谐的有机思想。
湘南地区指湖南南部,这里丘陵起伏,山峦连绵。在湘南地区居住着瑶、苗等少数民族。由于地域偏僻,地势险要,受不同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及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融合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民族特色,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传统村落。
对湘南传统村落空间的保护和利用,将对保护和传承这里优秀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产生积极的意义。
1传统聚落的价值体现
作为乡土建筑的载体,湘南传统村落同时具有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美学价值。
1.1 社会价值
在人类社会中,多民族、多种社会形态构成了社会生态的多样性。正如在自然界中,生物的多样性是保持生态平衡的基础,人类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也需要多元的社会、文化作为支撑。从龙家大院传统聚落的生成和发展过程来看,其相对稳定、和谐的聚落空间结构是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演变而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适应自然环境与社会形态的空间得以保存和延续。正如1972 年11 月在巴黎召开的第17 次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会议所提出的:“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亲密接触,才是适合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传统村落以其几十年乃至上千年的时空尺度诠释人类对环境的作用,是任何“标本”所无法比拟的,同时,聚落所体现的生态精神及人文精神,正是现代城市及其环境所缺乏的一种精神基础。
传统聚落以多样性的生活为背景,携带着大量的乡土文化、社会和历史的信息。原汁原味的聚落可以帮助我们寻根溯源,以作为弘扬民族文化、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文化素质教育的基地,具有文化传承和社会教化的双重意义。
1.2 经济价值
陈志华先生说过:“乡土村落保护的经济目的目前只能从旅游中得出”。湘南传统村落的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旅游开发和由此带来的商业效应方面。
这种聚落原始、朴素而浓烈的民俗风情和特色鲜明的自然环境及建筑,成为了旅游开发不可多得的资源。并且,一些处于“深闺之中”的村落,随着知名度的提高,吸引力越来越大,逐渐形成品牌效应,可以在地区及更大范围内产生间接利益,如改善投资环境,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全方位开放等。通过旅游开发而产生的“投入保护—产出—再投入保护—再产出”良性循环模式在不少地区产生了积极的效应,国内的丽江、平遥、周庄及桂北龙脊十三寨的旅游资源开发都是成功的例子。
1.3 美学价值
当代美学家朱光潜说:“美不仅在物,亦不仅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美就是情趣意象化或意象情趣化时心中所感受到的‘恰好’的快感。”审美是感官知觉产生联想、诉诸情感而达到理解的一种过程。审美应当包含三个方面,即:自然认知观、思维方式、美学意境。在中国传统的审美中崇尚以“善”为先,然后才是“真”,即审美被置于道德的法则之下强调统一性、有序性、和谐性。与西方重实体的美学观不同,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是重关系、亲自然,是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湘南村落的“可识别性”和“可印象性”均呈现出一种与“物象”相对的“意象”,强调“天、地、人”和谐统一,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以天道质人事”“以人事观天道”的哲学思想。因而聚落既有着对“世外桃源”般的意境追求,也有着诗画般的理想境界。每一个村落大到自然山水环境,中到聚落整体的空间环境,小到村内的建筑环境都渗透着浓厚的人文精神;一幢幢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居在色彩、材料、造型、布局等方面相似,但细微之处却富于变化,其特征明显的形象,给人以和谐、生动、自然和优美的艺术感受。
2 传统聚落发展面临的问题
现代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导致了传统聚落中社会观念、居住环境、生活方式等的诸多改变,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着聚落的再发展过程,使传统聚落的生存及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开发过程中基础设施的建设,游人的涌入等问题都不可避免地对传统村落的生活和生产模式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传统村落的存在基础和发展轨迹。因此,一直以来,对有关传统民居的经济价值的开发被认为是对民居发展产生影响的“双刃剑”。湘南地区的传统村落,同样面临着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1 人口与环境问题
(1)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传统村落的知名度不断提高,游客逐年增多,传统聚落的人口密度不断增长;同时,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更新,一些改建、新建的房屋不断出现。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加之缺乏科学的规划和管理,聚落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未能得到合理控制,人口容量未能得到有效疏解,导致聚落原有空间的模式发生熵变。
(2)人口膨胀引起的过度建设,导致了占用土地、破坏森林植被等问题,并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在发展乡镇企业的过程中,不适当选址、排污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工业和商业活动中的环境污染,进而破坏了村落的整体生态环境。
2.2 整体风貌与文化特质产生变异
(1)一直以来,湘南村落中的民居维修、拆建多处于自由状态。有的村民热衷于建造新房而不屑于对旧宅进行修葺,老建筑便被废弃、闲置或挪用。有些新房不经规划便随意建在村外,与老村间既无保护隔离区,也无过渡区,结果产生了“新旧对立、新包围旧”的不和谐景观,使传统聚落的整体风貌难以延续。有的村落由于防火意识不强、措施不当,造成成片木结构民居建筑被烧毁,使村落的整体风貌遭到破坏。
(2)湘南居民聚族而居,一直生活在安定、祥和的环境之中。如今交通体系逐步完善,传媒发达,商品经济迅速发展,随着村民的走出,外部世界观念的进入,几百年延续下来的生活方式、生活观念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变化,由封闭走向开放的文化新陈代谢不可避免。
在这一文化转型的过程中,引进先进的居住理念、现代的室内装饰符号和装饰技术及舒适的生活设备有助于提升聚落文明。如采光面积的加大;空调机、洗衣机的使用。但另一方面,以钢筋水泥、瓷砖及现代营造技术建筑的新房可循环性差、亲自然性大为减弱;出于强调私密性、节约能源等目的,开敞、通透的空间趋于封闭;粉饰一新的装修无视历史材料真实的尺度和印记⋯⋯这些问题对聚落的整体风貌产生了十分消极的影响,导致村落传统文化的迷失。
3 传统聚落的保护与利用
传统风貌与建筑文化是否必须以贫穷保守为代价,对现代生活的追求是否一定会影响其价值。湘南村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重视并开始了一系列的行动。
3.1 保护和利用实例分析
近年来,湖南在传统民居与聚落的专业研究及保护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以新田龙家大院为例进一步说明。
3.1.1 龙家大院概况
龙家大院位于新田县枧头镇黑砠岭村,因全村为龙姓,故又称为龙家大院。龙家大院周边山清水秀、风光旖旎,自然生态环境优美。大院积淀了600多年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艺术雕刻巧妙,建筑格局独到,湘南古民居特色资源特别显著。
本次修建性详规旨在以新田县旅游总体规划为依据,制定用以指导龙家大院各项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从而深层次解决该景点的旅游发展问题。本次修建性详规规划面积25.49公顷。
3.1.2现状特色分析
3.1.2.1大院环境
龙家大院坐西南朝东北,处于山冲之中。古村后高前低,左拥龙山,右抱和岭,于精巧中见大气。村前有一座大约三亩的荷塘,塘近圆形,塘水清冽,经年不干,为全村消防和洗衣之用;塘堤坝宽为两米,全用宽大精致的青石砌成,也为进村道路,塘的东北面有一青石砌就的半圆形三级洗衣码头。整个村在塘后作扇面展开,临塘一面可见护院墙、吊脚楼和两个巷口楼门,中间临水植芭蕉数株,蕉叶随风摇曵,在青砖黛瓦中极显风韵。
3.1.2.2传统民居
(1)建筑形式
全大院建筑形式均为青砖黛瓦马头墙,砖是清一色的水磨青砖,用白灰勾细线,墙脚用青石为基,大多为一层,飞檐马头墙都是一个形式的卷角。
图1:现状分析图
(2)院落结构
龙家大院有两条门,右为东门,为入村正门;左为北门,门较东门小。大院临水塘一面,有两道巷道门,四道门把大院分成三部分,古村落体量较小,其横向距离七八十米,纵向距离三四十米,院内小巷纵横。
(3)建筑年代
大院大多为明末时期的建筑,部分为民国初年所建,但建筑风格和形制十分统一,至今保存相当的完整。
3.1.2.3院落文化
一门一对联是龙家大院的文化特色,现存对联128幅。“诗礼相传端本务,耕桑以外不关心”和“居同靖节先生宅,家衍零陵太守风”是龙家大院两幅有名的对联,前幅是数百年来龙家大院居民生活写照,后一幅则表达了他们的理想和追求。龙家大院作为东汉零陵太守后裔的居住地,有诗礼相传的家风,他们崇尚并坚守祖先“敦厚周慎,谦约节俭”的八德。
另一个能表现龙家大院深厚文化底蕴的是门额堂名和墙头彩绘。龙家大院的客厅和堂屋的门额上,多写上堂名,以示其不是普通百姓。有抒情的如“得趣庐”“舍和”。墙头彩绘更有特点,如日神月神彩绘,御收彩绘,福字彩绘,兵书宝剑彩绘,彩绘均以粉壁为底,上绘倒垂蝙蝠,下绘祥云,中间绘需要表现的日神月神等等,彩绘面积都在四平方米以上。还有一个能表现建筑工艺精湛的是角柱石石雕和窗花及绦环板木雕。角柱石又叫墙角石,是起房屋墙角保护作用的,在建筑上相当重要。龙家大院的角柱石上多有刻有喻意“万代平安”“福传万代”“福禄寿禧”“暗八仙”和“阴阳八卦”之类的呈祥图案的浅浮雕。
3.1.3现状存在的问题
3.1.3.1建筑有一定的落败程度。龙家大院中的民居大多为明、清建筑,部分为民国初年所建。有的民居已经倒塌,只留下残垣断壁;龙氏祠堂、戏台早已毁坏,仅存留遗迹;学堂、药房、院门、哨门残缺不全。
3.1.3.2外围现代建筑景观不协调性,严重损害了龙家大院特有的景观格局,对龙家大院原有的结构形态造成破坏。
3.1.3.3龙家大院“西边花园,东边果园”的传统景观风貌已经荡然无存。无序建设和砍伐,对龙家大院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
3.1.4保护和利用思路及原则
3.1.4.1通过规划设计,(1)保护——体现地域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弘扬龙家大院悠久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展现其古朴庄重的建筑街巷景观。(2)发展——赋予活力,面向未来,在设计中不仅要保留现有的街巷、建筑,更重要的是通过多层次的利用,保留其独特的文化特质与历史文脉,并通过规划设计赋予其更开放的功能,从而为其注入活力。
通过保护规划的实施,确定旅游主题等,合理的进行更新改造,体现院落特色,为龙家大院的旅游发展奠定基础。
主题一:“百年大院”—— 龙家大院历史悠久,规划应充分挖掘其特有的文化底蕴,再现百年大院的历史风韵。
主题二:“太守遗风”—— 传承和延续龙氏世代相传的宗族遗风,彰显龙家大院居民的荣耀感与自豪感、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文化的自律性。
主题三:“世外桃源”——在保护龙家大院内民居的建筑形式和建筑结构的基础上,规划好龙家大院院内与周边的环境景观,使龙家大院“西边花园,东边果园”的传统景观风貌呈现在游客面前。
主题四:“美丽乡村”——以保护龙家大院及周围自然山水景观与特色风貌,体现龙家大院的选址格局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合的基本特征,体现和谐古村落,展现美丽乡村。
3.1.4.2保护原则
(1)整体性原则
坚持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人文环境和经济环境的整体性;对已破坏的古建筑在保留的遗址上进行修复,恢复传统的“西边花园,东边果园”的园林绿化布置,尽量使龙家大院愈合完整。
(2)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
龙家大院的规划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为原则,龙家大院做为珍贵的古建筑群遗产失而不可复,保护、抢救是基础和前提。
(3)公共参与原则
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加强对龙家大院居民的宣传教育;居民参与也应当贯穿龙家大院规划的整个过程中,切实调动居民的保护参与性,让传统风貌的保护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
(4)生态优先的原则
尊重场地特有的自然特征,协调处理好人与自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5)可持续发展原则
发展不应该急功近利,应保持永续利用。
3.1.5规划总体布局
3.1.5.1和谐统一的总图关系 在规划设计中注重与龙家大院传统的布置格局相协调,顺应地势,顺应龙家大院原有的建筑肌理,依山傍水,合理规划,同时也希望能与现存建筑相协调,并最终达到与历史文化相协调的目的,在总体布局上,我们设计的原点与依据是现状建筑和村庄肌理,新的建筑锲入后应能与之构成和谐统一的总图关系。
3.1.5.2院巷节奏 在设计中,我们以院为基本骨架,用小街小巷的方式将多幢建筑串联起来,并在关键节点处整合出一些空间,建筑以两层为主,规划试图通过新旧建筑的相辅相融来创造出传统街巷那种具有人性化的、亲切感的空间。将进村道路以东散点布置的与龙家大院传统建筑风貌不相融合的民居拆除,同时在龙家大院内原古民居遗址上修复建筑,将拆迁居民安置于此,这样既整治了龙家大院的建筑风貌,又愈合了龙家大院原有的形态格局。
3.1.5.3古韵新象 为了合理安排回迁的居民,在现存民居的南部与西部规划布置部分民居,在西部结合现状情况,形成具有一定高差的两条南北向街道;在南部,延续古村脉络,规划布置一条东西向主街。同时在龙氏祠堂旧址的基础上,规划布置龙氏大宗祠、戏台等,将龙家大院的建筑融合在一起。龙氏大宗祠、月塘以及最北侧的水塘即日塘形成龙家大院南北向景观主轴。龙家大院东西两侧的园林绿化继承传统的“西边花园,东边果园”的布置方式。在龙家大院古村入口处设置大型停车场,以方便外来旅游车辆的停靠,同时配置游客服务中心,为来参观的游客服务。
图2:鸟瞰图
3.2 启示
当前,民居和村落的保护对象,已经由原来的单体转变为了村落整体,保护方式已由原来的静态转变为动态。从龙家大院的保护与利用实例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3.2.1遵重自然和历史文脉。
村落可以看成是将自然潜力进行“可视化作业”的结果。村落与自然环境的均衡关系是村落得以延续的基础。这时的自然已经不是原生的自然,而是表象化了的自然、被加工过了的自然,即它已被历史化了。今天残存下来的村落都依靠了相对朴素的技术来唤醒自然潜力,而近代的新型技术却给这些古村落带来了生存危机,这些危机并非来源于技术本身,而是来源于它的存在方式。因此,在新材料、新技术广泛运用的今天,对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就应当以适应自然为首要原则。
3.2.2注重整体性。
村落所具有的美学特征,是在一定基础上建造的部分集合(例如房屋的集合),并通过各种相似与相异的要素的比较被解释出来的。村落之所以能在保持了整体性的同时又充满了变化,是因为各个部分存在着这种关联性。传统村落具有反映历史的代表性,彰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地方民俗风情。因此,对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就应当突破以往只注重建筑或局部节点的模式,而强调村落空间各部分之间的关联性,即整体性保护。
3.2.3保持文化的真实性。
古村落可以看作是文化物资的载体,是民族风俗和文化的物化空间,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真实的生活背景。古村落的价值,不仅在于其留下的独特民居建筑,还在于它所包含的丰富的原汁原味的乡村文化。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传统技艺和民间艺术都具有很强的观赏性。真实的文化传统及转型,使古村落具有自我稳定的应变能力和凝聚力。因此,在古村保护中不能只注重有形的民居建筑,还要重视无形的人文资源,应当以保护文化的真实性为原则,体现聚落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做到“风物结合,突出特色”。
3.2.4可持续发展。
《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实施守则》中指出:“文物建筑保护最好的方法是继续使用它们”,为了达到使用它们的目的,允许它“现代化”。传统的生活方式是古村落存在和发展的动力之一,是古村落延续和发展的土壤。但是,现代生活和生产方式已经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传统村落,人们的生活观念发生了变化,对居住条件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建筑与空间布局已无法满足这些变化和发展的需要。因此,古村落在发展过程中,既要表现出对传统的继承性,又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使古村落保持持续的生命力,才能保证在营造新的村落时不会丢失地域风格和本土精神。